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预习:民用建筑节能、
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预习计划:第十八阶段 民用建筑节能法规:☺民用建筑节能、新建建筑节能、违反节能条例的法律责任 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诚信行为记录实行公布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超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范围、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批及论证 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的原则、事故报告的期限和内容、事故处理应注意的问题 建筑工程严禁转包的有关规定:建筑工程严禁转包的有关规定、分包的定义、分包必须遵守的规定、责任规定、分包的法律规定 工程保修有关规定:房屋保修期规定、保修期内施工单位的责任、非保修范围、处罚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范围、期限与应提交的文件: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范围与档案报送期限: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
民用建筑节能概念: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新建建筑节能:
1.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注册执业人员,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监理。
2.施工期间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不得在建筑上使用或者安装。
3.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温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5年。保温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4.保温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輝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