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预习:外围护结构热工
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预习计划:第二十二阶段 节能建筑评价的有关规定:节能建筑评价总则、基本规定、 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的有关规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总则、节能诊断、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墙体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
1.一般规定:
(1)公共建筑外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后,所改造部位的热工性能应符合不同气候条件及不同房间的设计要求。
(2)对外围护结构进行节能改造时,应对原结构的安全性进行复核、验算;当结构安全不能满足节能改造要求时,应采取结构加固措施。
(3)公共建筑的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应根据建筑自身特点,确定采用的构造形式以及相应的改造技术。
2.外墙、屋面及非透明幕墙:
非透明幕墙改造时,保温系统安装应牢固、不松脱。构造缝、沉降缝以及幕墙周边与墙体接缝处等热桥部位应进行保温处理。
3.门窗、透明幕墙及采光顶:
(1)公共建筑的外窗改造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采用只换窗扇、换整窗或加窗的方法,满足外窗的热工性能要求;加窗时,应避免层间结露;窗框与墙体之间应采取合理的保温密封构造,不应采用普通水泥砂浆补缝等。
(2)外门、非采暖楼梯间门节能改造时,可选用下列措施:
1)严寒、寒冷地区建筑的外门口应设门斗或热空气幕;
2)非采暖楼梯间门宜为保温、隔热、防火、防盗一体的单元门;
3)外门、楼梯间门应在缝隙部位设置耐久性和弹性好的密封条;
4)应设置闭门装置,或设置旋转门、电子感应式自动门等。
(3)透明幕墙、采光顶节能改造应提高幕墙玻璃和外框型材的保温隔热性能,并应保证幕墙的安全性能。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