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预习:墙体节能工程
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预习计划:第二十二阶段 节能建筑评价的有关规定:节能建筑评价总则、基本规定、 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的有关规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总则、节能诊断、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墙体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
1.一般规定:
(1)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
(2)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或产品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2.主控项目:
(1)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采用保温砌块砌筑墙体时,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砲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80%。
(3)严寒、寒冷地区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节能保温等隔断热桥措施。
3.—般项目:
(1)当采用加强网作防止幵裂的加强措施时,玻纤网格布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砂浆抹压应严实,不得空鼓,加强网不得皱褶、外露。
(2)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的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