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预习:地面节能工程
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预习计划:第二十二阶段 节能建筑评价的有关规定:节能建筑评价总则、基本规定、 居住建筑、公共建筑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的有关规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总则、节能诊断、节能改造判定原则与方法、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规定:墙体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
1.一般规定:
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
2.主控项目:
(1)地面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地面节能工程采用的保温材料,进场时应对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其节能保温做法不得影响地面排水坡度,保温层面层不得渗漏。
(4)严寒、寒冷地区的建筑首层直接与土壤接触的地面、采暖地下室与土壤接触的外墙、毗邻不采暖空间的地面以及底面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地面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热保温措施。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