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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考前冲刺:民用建筑构

2015-04-29 10:11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民用建筑分类

1.建筑物通常按其性质分为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两大类。民用建筑又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类。

2.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三层位低层住宅,四~六层为多层住宅,七~九层为中高层,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

3.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不大于24m者为单层和多层建筑,大于24m者为高层建筑(不包括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人们通常又将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称为超高层建筑。

建筑的组成

建筑物由结构体系、围护体系和设备体系组成。结构体系承受竖向荷载和侧向荷载,并将这些荷载安全地传至地基;围护体系由屋面、外墙、门、窗等组成;设备体系通常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和供热通风系统。

民用建筑的构造

1.建筑构造的影响因素:荷载因素、环境因素、技术因素和建筑标准的影响。

2.建筑构造设计的原则:坚固实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美观大方。

多层小砌块房屋的芯柱构造要求

①小砌块房屋芯柱截面不宜小于120mm×120mm;

②芯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b20;

③芯柱的竖向插筋应贯通墙身且与圈梁连接;

④芯柱应伸入室外地面下500mm;或与埋深小于500mm的基础圈梁相连;

⑤为提高墙体抗震受剪承载力而设置的芯柱,宜在墙体内均匀布置,最大净距不宜大于2.0m;

⑥多层小砌块房屋墙体交接处或芯柱与墙体连接处应设置拉结钢筋网片,网片可采用直径4mm的钢筋点焊而成,沿墙高间距不大于600mm,并应沿墙体水平通长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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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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