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考前冲刺:住宅装饰装
1.消防设施的保护
1)住宅装饰装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及安全出口,并且不应妨碍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动防火门。
2)消火栓门四周的装饰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
3)住宅内部火灾报警系统的穿线管、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水管线应用独立的吊管架固定。不得借用装饰装修用的吊杆和放置在吊顶上固定。
4)当装饰装修重新分割了住宅房间的平面布局时,应根据有关设计规范针对新的平面调整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与自动灭火喷头的布置。
5)喷淋管线、报警器线路、接线箱及相关器件宜暗装处理。
2.抹灰用的水泥宜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32.5。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抹灰用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3.抹灰应分层进行,每遍厚度宜为5~7mm。抹石灰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每遍厚度宜为7~9mm。当抹灰总厚度超出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底层的抹灰层强度不得低于面层的抹灰层强度。
4.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管内总根数不应超过8根,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电源线与通讯线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内。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