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考前冲刺:工程竣工资
1.建筑工程资料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5类。
2.施工资料可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监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8类。
3.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
4.竣工图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等绘制。
5.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6.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和相关责任人签字。
7.工程资料移交:
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2)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各专业承包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3)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4)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5)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档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有条件时,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的工程档案应为原件。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