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考前冲刺:建筑地基基
1.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完备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工程附近管线、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公共设施的构造情况,必要时应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临近建筑的安全。
2.施工单位、工程监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
3.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1点,3000㎡以上工程,每300㎡至少应有1点。
4.桩位的放样允许偏差如为:群桩20mm;单排桩10mm。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不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基坑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