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二级建造师市政实务考点总结:基槽土方开
基(槽)坑土方开挖基本规定:
①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
②基坑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雨水、渗水等流入坑内,基坑也应设置必要的排水设施;
③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分块、均衡地开挖,分块开挖后必须及时施工支撑;
④基坑开挖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开挖机械等碰撞支护结构、格构柱、降水井点或扰动基底原状柱。
基坑放坡要求:
按是否设置分级过渡平台,边坡可分为一级放坡和分级放坡。
放坡应以控制分级坡高和坡度为主。
当存在影响边坡稳定性的地下水时,因该采取降水措施或深层搅拌桩、高压旋喷桩等截水措施。
分级放坡时,宜设置分级过渡平台。
基坑边坡稳定措施:
①根据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确定基坑边坡坡度,并于不同土层处做成折线形边坡或留置台阶;
②必须做好基坑排水和防洪工作;
③基坑边坡坡度收到一定限制而采用围护结构又不太经济时,可采用坡面土钉、挂金属网喷混凝土或抹水泥浆护面等措施;
④严格禁止在基坑边坡坡顶1~2m范围内堆放材料、土方和其他重物以及停置或行使较大的施工机械;
⑤基坑开挖过程中,边坡随挖随刷,不得挖反坡;
⑥暴露时间较长的基坑,一般应采取护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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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