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公告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3〕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混合)3个科目,成绩采用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