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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3)

2012-12-24 14:47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三)市建委复审


标准:符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京建科教[2007]1208号)的有关规定。


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审查标准对移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涉及水利、电力、公路专业的,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专业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复审。
符合标准的,签署意见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不符合标准的,书面写明审查意见及理由后将申请材料转决定人员。
时限: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5个工作日,注册证书变更、注销注册、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3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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