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公告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4]9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14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2014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管理工作按照原自治区人事厅、建设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5]42号)执行,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