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信教育网 > 消防工程师 > 一级消防综合能力  正文: 一级消防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知识点: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一级消防师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知识点: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2014/7/23 11:40:31 0人评论 453次浏览> 来源:学信教育网

  《消防法》第二条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1.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就是应该在全社会大力倡导以积极的态度认识消防工作,时刻提高警惕.杜绝麻痹大意所可能引发的火灾事故。预防为主,不仅体现在思想上,而且要落实在各项措施上,落实在领导体制上。做好预防工作的同时。也要为一旦发生火灾时的灭火一作做好准备,落实组织和设备,真有火情出现,能够拉得出,坚决迅速地消灭火灾,把损失降至最低。


  2.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消防工作不仅需要专门的消防组织.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每个公民都应把预防火灾作为应尽的义务,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活动。只有全社会每个成员都动员起来,与专职消防队伍密切结合,才能真正把消防工作搞好。


  3.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是一项行之有效的火灾预防制度,是预防为主的主要措施之一。只有将防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个机关、每一个企业…,明确分工,划分区域,不留防火死角,才能真正落实防火责任,适应保障安全的需要门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建筑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明确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代表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做到责任清楚,目标明确,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把防火安全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莎莎)

活动专题更多

网站首页| 一级建造师| 二级建造师| CPMP| 造价师| 模考练习|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企业邮箱|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 学信教育© Copyright 2009 - 2015. XUEXIN.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马中雷主任:13937152581、李颜律师:13939040056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自网络 如有侵权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