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师《案例分析》疑点:变更的处理程序
【提问】请问;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程序是什么?谢谢。
【回答】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的处理程序请您参见《建设工程质量控制》:
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的处理:
(1)设计单位首先将“设计变更通知”及有关附件报送建设单位。
(2)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承包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通知”进行研究,必要时设计单位尚需提供进一步的资料,以便对变更做出决定。
(3)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并将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通知”作为该《工程变更单》的附件,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新的变更图实施。
在《建设工程质量控制》教材中,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要求变更的处理程序都有讲解,您可以参考一下。
(责任编辑:k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