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监理师《案例分析》第十二章预习:设备采购
1.设备采购合同的交付
(1)检验和测试: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7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2)包装: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他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
(3)装运标记: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1)收货人;2)合同号;3)发货标记;4)收货人编号;5)目的港; 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7)毛重乂净重;8)尺寸。
(4)交货和单据: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
2.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3.违约责任
(1)误期赔偿费
除合同条款规定的不可抗力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
(2)违约终止合同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3)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责任编辑:k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