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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监理师《理论与法规》预习:工程索赔处理

2015-01-24 14:38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工程索赔包括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施工进度的原始资料,为处理工程索赔提供证据。

项目监理机构应以法律法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工程建设标准、索赔事件的证据等为依据处理工程索赔。

1.费用索赔处理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规定的费用索赔处理程序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时效期限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2.工程延期审批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规定的工程延期审批程序和施工合同约定的时效期限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申请。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责任编辑:k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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