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监理师《理论与法规》预习:监理组织形式
1.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
工程监理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以及工程特点、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环境等因素确定。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项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应根据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以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和明确。总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和考核监理人员职责的履行。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部分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实践经验等细化和落实相应的岗位职责。
(责任编辑:ks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