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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监理师《理论与法规》知识点:监理工程师组

2015-03-09 10:06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可采用如下方法: 

(一)会议协调法:会议协调法是建设工程监理中最常用的一种协调方法,实践中常用的会议协调法包括 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业性监理会议等。 

(二)交谈协调法:在实践中,并不是所有问题都需要开会来解决,有时可采用“交谈”这一方法。交谈包括面对面的交谈和电话交谈两种形式。无论是内部协调还是外部协调,这种方法使用频率都是相当高的。 

(三)书面协调法 

当会议或者交谈不方便或不需要时,或者需要精确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时,就会用到书面协调的方法。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一般常用于以下几方面: (1)不需双方直接交流的书面报告、报表、指令和通知等。(2)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各方提供详细信息和情况通报的报告、信函和备忘录等。 (3)事后对会议记录、交谈内容或口头指令的书面确认。

(四)访问协调法: 访问法主要用于外部协调中,有走访和邀访两种形式。 

(五)情况介绍法:情况介绍法通常是与其他协调方法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形式上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的。介绍往往作为其他协调的引导,目的是使别人首先了解情况。 

总之,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和技巧,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需要掌握领导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如激励、交际、表扬和批评的艺术、开会的艺术、谈话的艺术、谈判的技巧等等。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进行有效的协调。 

(责任编辑:k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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