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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监理《合同管理》考前必看考点:质押

2014-03-19 09:12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质押

  1.质押的概念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履行的担保。质权是一种约定的担保物权,以转移占有为特征。

  2.质押的分类

  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能够用作质押的动产没有限制。

  权利质押一般是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押人的担保。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2014年监理《合同管理》考前必看考点第一章汇总

  合同法律关系

  担保的概念、方式  抵押   质押   留置与定金  保证的应用

  建筑工程一切险

  合同的公证与鉴定 
 


 

(责任编辑: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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