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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监理《合同管理》考前必看考点:无效合同

2014-03-20 08:47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编辑推荐:2014年监理《合同管理》考前必看考点第二章汇总

 

  无效合同

  指虽经当事人协商订立,但因其不具备或违反了法定条件,法律规定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有下列条件者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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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      
  无效合同 
  可变更或可撤销的合同

 

 

(责任编辑: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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