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预习知识点:合同的公证
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预习计划:第三阶段 |
☆抵押、担保概念方式、合同法律关系、合同的分类、合同的公证、建筑工程一切险、保证的应用、承诺、要约、合同的形式、无效合同、合同的生效、缔约过失责任、合同鉴证的作用、合同管理方法与任务 |
合同的公证
1.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依据是当事人的申请,这是[自愿原则]的主要体现。
2.如果承包人已经进场,但在开工前发包人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承包人撤场前如果双方无法对赔偿达成一致,则可以对承包人已经进场的材料设备数量进行[公证],即进行证据保全,为以后纠纷解决留下证据。
合同的鉴证
1.合同鉴证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2.合同鉴证应审查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
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与区别
1.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是:[自愿申请原则相同]、[内容和范围相同]、[目的相同]。
2.合同鉴证与公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3.合同公证与鉴证的区别是[性质]、[效力]、[适用范围]不同。
4.经过公证的公司,其法律效力高于[经过鉴证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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