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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预习:顺延工期的条件

2014-12-04 14:42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按照施工合同范本通用条件的规定,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发包人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工期顺延的确认程序: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顺延的情况发生后14天内,应将延误的工期向工程师提出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报告要求已经被确认。

(责任编辑:k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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