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二章预习:保险合同
(一)保险的概念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保险行为。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分散危险,因此,危险的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前提。保险制度上的危险是一种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其表现为:(1)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2)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3)发生后果的不确定性。
(二)保险合同的概念
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一般是以保险单的形式订立的。
(三)保险合同的分类
1.财产保险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犮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即为财产保险合同。
2.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应向保险人如实申报被保险人的年龄、身体状况。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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