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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八章预习:建设工程

2015-01-15 14:32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按照不同的标准,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一)按照标的不同的分类

按照标的不同,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可以分为材料采购合同和设备采购合同。材料采购合同采购的是建筑材料,是指用于建筑和土木工程领域的各种材料的总称。设备采购合同采购的设备,既可能是安装于工程中的设备。

(二)按照履行时间不同的分类

按照履行时间的不同,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可以分为即时买卖合同和非即时买卖合同。即时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在买卖合同成立的同时,就履行了全部义务,即移转了材料设备的所有权、价款的占有。即时买卖合同以外的合同就是非即时买卖合同。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比较常见的是货样买卖、试用买卖、分期交付买卖和分期付款买卖等。

货样买卖,是指当事人双方按照货样或样本所显示的质量进行交易。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试用买卖,是指出卖人允许买受人试验其标的物、买受人认可后再支付价款的交易。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分期交付买卖,是指购买的标的物要分批交付。由于工程建设的工期较长,这种交付方式很常见。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买受人如果就其中一批标的物解除,该批标的物与其他各批标的物相互依存的,可以就已经交付和未交付的各批标的物解除。

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分期支付价款。在工程建设中,这种付款方式也很常见。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三)按照合同订立方式不同的分类

按照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可以分为竞争买卖合同和自由买卖合同。竞争买卖包括招标投标和拍卖。在建设工程领域,一般都是通过招标投标进行竞争。竞争买卖以外的交易则是自由买卖。

(责任编辑:k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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