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监理《质量控制》教材改版及扩展内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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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一、工程质量和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质量的特点
(1)影响因素多
(2)质量波动大
(3)质量隐蔽性
(4)终检的局限性。
(5)评价方法的特殊性
工程质量控制
(1)工程质量控制按其实施主体不同,分为自控主体和监控主体。前者是指直接从事质量职能的活动者,后者是指对他人质量能力和效果的监控者。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以质量标准的原则。
(5)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法定的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在国内为最终裁定,在国外具有代表国家的性质)
建设工程在正常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修义务的承担和经济责任的承担原则处理
三、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责任
(责任编辑: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