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预习:工程勘察质量
1.工程勘察管理的工作特点
工程勘察是勘察单位通过技术手段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水文、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工程勘察管理服务是指工程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于工程勘察活动的管理。
2.工程勘察阶段的划分
工程勘察工作一般分三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对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特殊施工要求的重要工程,应进行施工勘察。各勘察阶段的工作要求如下:
(1)可行性研究勘察,又称选址勘察,其目的是要通过搜集、分析已有资料,进行现场踏勘。必要时,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少量勘探工作,对拟选场址的稳定性和适宜性作出岩土工程评价,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和方案比较,满足确定场地方案的要求。
(2)初步勘察是指在可行性研究勘察的基础上,对场地内建筑地段的稳定性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为确定建筑总平面布置、主要建筑物地基基础方案及对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作方案进行论证,满足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要求。
(3)详细勘察应对地基基础处理与加固、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进行岩土工程计算与评价,满足施工图设计的要求。
3.工程监理单位勘察质量管理的主要工作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工程勘察任务书和选择工程勘察单位,并协助签订工程勘察合同。
(2)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变更勘察方案时,应按原程序重新审查。
(3)检查勘察现场及室内试验主要岗位操作人员的资格、所使用设备、仪器计量的检定情况。
(4)检查勘察单位执行勘察方案的情况,对重要点位的勘探与测试应进行现场检查。
(5)审查勘察单位提交的勘察成果报告,必要时对于各阶段的勘察成果报告组织专家论证或专家审查,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同时应参与勘察成果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勘察成果报告才能正式使用。
勘察成果评估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勘察工作概况;勘察报告编制深度,与勘察标准的符合情况;勘察任务书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评估结论。
4.工程勘察成果的审查要点
监理工程师对勘察成果的审核与评定是勘察阶段质量控制最重要的工作。审核与评定包括程序性审査和技术性审查。
程序性审查包括:工程勘察资料、图表、报告等文件要依据工程类别按有关规定执行各级审核、审批程序,并由负责人签字;工程勘察成果应齐全、可靠,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要求;工程勘察成果必须严格按照质量管理有关程序进行检查和验收,质量合格方能提供使用。
技术性审查包括:报告中不仅要提出勘察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和存在的地质问题,更重要的是结合工程设计、施工条件,以及地基处理、开挖、支护、降水等工程的具体要求,进行技术论证和评价,提出岩土工程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决策性具体建议,并提出基础、边坡等工程的设计准则和岩土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意见,为设计、施工提供依据,服务于工程建设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