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第二篇考点23
第二篇:消防设施应用案例分析
考点: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解析:
根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年版)》(GB 50084一2001)的规定,二类高层公共建筑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自动扶梯底部、可燃物品仓库等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如果建筑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划分为中危险级I级。
建筑物的净空高度小于8m,设计喷水强度为6L/min·m2,作用面积为160m2,系统最不利点的压力按不低于0.05MPa确定。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的场所,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采用湿式系统。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