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第二篇考点48
第二篇:消防设施应用案例分析
考点:水喷雾灭火系统。
解析: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年版)》(GB 50045-1995)的规定,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断路器室宜设水喷雾或气体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一1995)规定,水喷雾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固体火灾和闪点大于60℃的液体火灾及电气火灾。
变压器室、多油断路器室和柴油发电机室及其储油间的系统设计喷雾强度为201/min·m2。
持续喷雾时间:变压器室、多油断路器室为0.4h;柴油发电机室及其储油间为0.5h。系统应选择水喷雾喷头,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35MPa。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