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综合能力》新教材考点: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
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三类:
1)法规制度依据,包括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
2)客观依据,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等。
3)主观依据,包括员工的变化程度、消防安全素质和防火灭火技能等。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
应急预案的编制范围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建重点工程、其他需要制订应急预案的单位或场所。
一般单位可参照本节内容制订应急预案,并可根据单位内部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调整。
三、应急预案的分类
根据火灾的类型,应急预案可大致划分为以下六类:
1.多层建筑类
多层建筑类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具有一定规模(建筑规模由社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多层建(构)筑物,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的情况下所编制的应急预案。
2.高层建筑类
高层建筑类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具有一定规模(建筑规模由社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高层建(构)筑物,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的情况下所编制的应急预案。
3.地下建筑类
地下建筑类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具有一定规模(建筑规模由社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地下建(构)筑物,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的情况下所编制的应急预案。
4.一般的工矿企业类
一般的工矿企业类应急预案是指针对具有一定规模(建筑规模由社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的工矿企业建(构)筑物,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的情况下所编制的应急预案。
5.化工类
化工类应急预案是指针对生产与储存具有一定爆炸危险性的化工产品单位,在可能发生的爆炸、燃烧、有毒气体泄漏等灾害事故情况下所编制的应急预案。
6.其他类
其他类应急预案是指针对以上五类以外的单位,在可能发生各种火灾事故的情况下,根据其规律与特点所编制的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