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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预习:重大责任事故罪

2015-04-24 10:23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5年消防工程师考试《综合能力》预习知识点: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上节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3)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4)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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