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预习: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2015年消防工程师考试《综合能力》预习知识点: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或者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