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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消防工程师综合能力预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2015-07-03 08:58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5年消防工程师考试《综合能力》预习知识点: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上节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1)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以上的;

(3)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刑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涉及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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