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预习:固体燃烧的特点
2015年消防工程师考试《技术实务》预习知识点:燃烧基础知识 |
固体燃烧的特点:
1.蒸发燃烧
可熔化的可燃性固体受热升华或熔化后蒸发,产生可燃气体进而发生的有焰燃烧,称为蒸发燃烧。发生蒸发燃烧的固体,在燃烧前受热只发生相变,而成分不发生变化。一旦火焰稳定下来,火焰传热给蒸发表面,促使固体不断蒸发或升华燃烧,直至燃尽为止。
2.分解燃烧
分子结构复杂的固体可燃物,在受热后分解出其组成成分及与加热温度相应的热分解产物,这些分解产物再氧化燃烧,称为分解燃烧。如木材、纸张、棉、麻、毛、丝、以及合成高分子的热固性塑料、合成橡胶等燃烧。
3.表面燃烧
可燃物受热不发生热分解和相变,可燃物质在被加热的表面上吸附氧,从表面开始呈余烬的燃烧状态叫表面燃烧(也叫无火焰的非均相燃烧)。这类燃烧的典型例子,如焦炭、木炭和不挥发金属等的燃烧。表面燃烧速度取决于氧气扩散到固体表面的速度,并受表面上化学反应速度的影响。
4.阴燃
阴燃是指物质无可见光的缓慢燃烧,通常产生烟和温度升高的迹象。这种燃烧看不见火苗,可持续数天甚至数十天,不易发现。
①容易发生阴燃的状况
一些固体可燃物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较低或湿度较大的条件下发生干馏分解,产生的挥发成分未能发生有焰燃烧;固体材料受热分解,必须能产生刚性结构多孔性炭化材料。
②阴燃和有焰分解燃烧的相互转化
在缺氧或湿度较大条件下发生火灾,由于燃烧消耗氧气及水蒸气的蒸发耗能,使燃烧体系氧气浓度和温度均降低,燃烧速度减慢,固体分解出的气体量减少,火焰逐渐熄灭,由有焰燃烧转为阴燃。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