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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第二篇第五章思考题8

2015-07-03 11:25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第二篇:建筑防火

第五章:防火防烟分区与分隔

问题:设置防火墙时应满足哪些构造要求?

答案:

防火墙是具有不少于3.00h耐火极限的不燃性实体墙。在设置时应满足以下6个方面的构造要求。

1)防火墙应直接设置在基础上或钢筋混凝土框架上。防火墙应截断可燃性墙体或难燃性墙体的屋顶结构,且应高出不燃性墙体屋面不小于40cm,高出可燃性墙体或难燃性墙体屋面不小于50cm。

2)防火墙中心距天窗端面的水平距离小于4m,且天窗端面为可燃性墙体时,应采取防止火势蔓延的措施。

3)建筑物外墙如为难燃性墙体时,防火墙应突出墙的外表面40cm,或防火墙带的宽度,从防火墙中心线起每侧不应小于2m。

4)防火墙内不应设置排气道。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如必须开设时,应采用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其他管道如必须穿过时,应用防火封堵材料将缝隙紧密填塞。

5)建筑物内的防火墙不应设在转角处。如设在转角附近,内转角两侧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4m。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m。

6)设计防火墙时,应考虑防火墙一侧的屋架、梁、楼板等受到火灾的影响而破坏时,不致使防火墙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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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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