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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预习: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

2015-07-03 11:20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5年消防工程师考试《技术实务》预习知识点:建筑防火概述、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

概述:建筑火灾的原因、危害建筑防火的原理和技术方法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评定物质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生产火灾危险性分类方法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方法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建筑分类与耐火等级:建筑分类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附加信息和标识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

【上一节知识点: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安全知识】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也分为一、二、三、四级。

(1)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重要性和火灾扑救难度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

②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建筑高度大于100m 的民用建筑,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3)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但屋面防水层可采用可燃材料。

(4)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难燃性墙体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当房间的建筑面积不大于l00㎡ 时,房间的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 的难燃性墙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 的不燃性墙体。二级耐火等级多层住宅建筑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5)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三级耐火等级的医疗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建筑、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中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材料。

(6)建筑内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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