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预习: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
2015年消防工程师考试《技术实务》预习知识点:防火防烟分区与分隔 防火分区:厂房的防火分区、仓库的防火分区、☆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木结构建筑的防火分区 防火分隔:防火分区分隔、功能区域分隔、设备用房分隔、中庭防火分隔、玻璃幕墙防火分隔、管道井防火分隔 防火分隔设施与措施:防火墙、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分隔水幕、防火阀 |
当建筑面积过大时,室内容纳的人员和可燃物的数量相应增大,为了减少火灾损失,对建筑物防火分区的面积按照建筑物耐火等级的不同给予相应的限制。
不同耐火等级民用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局部设置时,防火分区的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营业厅、展览厅,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并采用不燃或难燃装修材料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适当增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不应大于4000㎡;
2.设置在单层建筑内或仅设置在多层建筑的首层内时,不应大于10000㎡;
3.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时,不应大于2000㎡。
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业营业厅,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的区域。相邻区域确需局部水平或竖向连通时,应采用符合规定的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方式进行连通。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