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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预习:消防电梯的设置范围

2015-07-03 10:13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

2.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3.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4.符合下列条件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建筑高度大于32m且设置电梯,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不超过2人的高层塔架。

(2)局部建筑高度大于32m,且局部高出部分的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的丁、戊类厂房。

(责任编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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