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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一级消防工程师工作年限可以累加吗?

2016-08-16 09:46来源:学信教育评论 浏览

  大家今年能不能报考一级消防工程师主要受工作年限的限制,那很多人就会问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可不可以算在工作年限里面,还有人问高中后的工作经验算不算数,我们先来看一下国家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的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当年年底,即2016年底。工作年限包括两点要求,一是工作时间满足要求,一是消防安全技术的工作年限满足要求。

  (1)全日制学历只能从毕业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实习期不能计算在内);非全日制学历,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工作年限则可以累加计算。

  (2)非全日制毕业者,部分省份不承认高中学历后的工作年限(有些省份可以),只承认中专学历后的工作年限,需咨询当地考试中心确认,请以当地政策为准。

  注:一级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中,对于工作经验有两个要求,一是工作经验,即从考生毕业后起至今的时长;二是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时间。上述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是指计算第一种工作经验的方法。

  从规定中清晰地可以看出,全日制学历毕业者的限制较多,毕业前的工作经历不算数,而一级消防工程师的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实习期间的工作经历只有非全日制毕业者才能算数,当然也包括高中后的学历,但是高中学历后的工作年限只有部分省份承认。

  这回你清楚工作年限该怎么计算了吗?工作年限是需要通过审核的,那就需要开工作证明,而国家规定只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重点单位、消防队、建筑设计院、消防设施施工企业等单位开具的证明才是有效的,那么其中的消防重点单位都有那些呢?

  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明确规定:

  第十三条下列范围的单位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下统称公众聚集场所);

  (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五)客运车站、码头、民用机场;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信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

  (七)发电厂(站)和电网经营企业;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高层办公楼(写字楼)、高层公寓楼等高层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和堆场,国家和省级等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要求,实行严格管理。

(责任编辑:学信编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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