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消防工程师 > 考试资讯 > 行业相关 > 重磅|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通知!

重磅|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通知!

2019-01-02 17:50来源:学信教育评论 浏览

2019年1月1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发布《关于开展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要求注册消防工程师们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间进行继续教育网络培训,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你千万别错过!
下面是官方通知内容

各有关单位、注册消防工程师:

为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143号令)、《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公消〔2018〕5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依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系统”开展继续教育网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根据相关规定,需要接受继续教育的注册消防工程师。

二、继续教育内容

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课程均为必修课程,根据相关规定,本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内容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消防法律法规政策:《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43号),共计4课时;

第二部分 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共计12课时;

第三部分 消防安全管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共计4课时。

三、继续教育方式

所有参训人员可以登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学习。已注册的注册消防工程师从首页直接登录后,参加继续教育;尚未注册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可在“非注册人员登记”处完成信息登记后,参加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资源由课程学习、课后测试组成,所开设的均为本次培训必学课程。参训人员学时达到规定要求,进度达到100%后,方可参加课后测试。每一科目8道题,测试时间为10分钟,测试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记为合格。连续三次测试,均达不到80分的,为不合格,系统将自动记录,并重新参加该科目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设置了防作弊、防刷课功能,一旦切换页面或电脑鼠标静止10分钟以上,课程将自动暂停,需滑动验证后,方可继续参加继续教育。

四、继续教育时间

 

继续教育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超出截止日期,系统将自动关闭。请所有需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及时参加学习。
 

需要继续教育的人员: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自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但尚未注册的,应当在本规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达到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注册消防工程师享有的权利之一,接受继续教育也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注册消防工程师在每个注册有效期内(三年)都应参加继续教育。

 

 

《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年龄未超过70周岁,且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责任编辑:谷)
  • 消防工程师报名
  • 执业药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培训
  • 消防工程师报名
消防工程师报名
最新试题更多>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辅导 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