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第四章真题节选(二)
1.【2013年真题】根据我国《合同法》,关于定作人权利和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定作人有权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B.没有约定报酬支付期限的,定作人应当先行预付
C.报酬约定不清的,定作人有权拒付
D.因定作人提供的图样不合理导致损失的,定作人与承揽人承担连带责任
2.【2012年真题】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垫资但没有约定垫资利息,后双方因垫资返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关于该垫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发包人应返还承包人垫资,但可以不支付利息
B.法律规定禁止垫资,双方约定的垫资条款无效
C.双方约定的垫资条款有效,发包人应返还承包人垫资并支付利息
D.垫资违反相关规定,应予以没收
3.【2012年真题】施工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一份期限为2年半的劳动合同,则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依法最长不得超过( )个月。
A.1
B.2
C.3
D.6
☆☆☆☆
1.【答案】A。
解析: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对于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也不能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样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通知定作人后,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定作人应当赔偿损失。
2.【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3.【答案】B。
解析: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