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一级建造师 > 工程法规 > 辅导资料 >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前冲刺要点18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前冲刺要点18

2013-05-02 14:57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考前冲刺要点18

点击查看>>>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冲刺要点汇总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工程中拖欠工程款行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属于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2年。
短期诉讼时效为1年,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例如,甲向乙供应商租赁10吨钢管,租金未付;(延付租金的,1年)丙分包商堆放在甲料场中的材料因失火
而损毁(寄存财物受损,1年)丁工人在甲工地上不慎从脚手架上跌落(若受伤则按身体伤害,1年)甲在丙
分包商结算工程款时,由于出纳疏忽,多支付了8000元。(属于不当得利,属于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最长的诉讼时效是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适用于被侵害之日起一直不知道权利
被侵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时效为4年(涉外);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
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 1 年。申请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为1年。

2.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规定: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法律的推定。特殊规定:6种情况

3.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客
观原因,继续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诉讼时效因诉讼(包括仲裁)、提出要求、同意履行而中断(主观原因,重新计算),从中断时起,诉讼
时效重新计算。

5.案例:2010年1月1日,甲在一建筑工地被高处坠落物砸伤,到医院治疗花费1万元。在同年的5月1日外出
被龙卷风带到一孤岛上与外界失去联系至12月1日被救回。问:甲的诉讼时效至何时结束?至2011年5月31
日结束。

6.甲乙双方约定2010年3月1甲方付清所有工程款,届时,甲方没有付给乙方工程款。2011年5月1日在一酒
会上,甲方董事长答应付给乙方工程款。问:乙方的诉讼时效至何时结束?

7.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立
案;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协议申请书之日起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5日内应当受理。对法院判决不服,提
出上诉的时间是15天,对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时间是10天。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
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
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8.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9.仲裁协议的内容(三项内容);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的效力
(四大效力):对当事人的法律效力、对法院的约束力、对仲裁机构的法律效力、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10.申请仲裁的条件: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编辑推荐:

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解读

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高频丢分点及解析

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历年真题
(责任编辑:·静)
  • 消防工程师报名
  • 执业药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培训
  • 消防工程师报名
消防工程师报名
最新试题更多>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辅导 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