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大纲解析2.2
2013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大纲解析2.2 1Z3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 1Z302021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1Z302022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 1Z302023 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 1Z302024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 1.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 《建筑法》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 围内承揽工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也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 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禁止越级承揽工程 《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均规定,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 承揽工程。 《建筑法》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 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建筑法》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编辑推荐: 2013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高频丢分点解析 一级建造师法规历年真题汇总 2013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解读汇总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