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解析:从业人员安(2)
二、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的义务 1.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49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50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 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51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重点解析】 1.权利和义务是相统一的。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2.上文中规定的三项义务均为强制性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守。 3.特别要注意第三项义务,即事故隐患报告义务。 【重点解析】 此处以理解为主。 编辑推荐: 2013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纲解析 2013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高频丢分点解析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历年真题 2013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时间速记汇总 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解读汇总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