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解析:合同的一般
2013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重点解析:合同的一般条款及合同的形式 1Z302023 掌握合同的一般条款 一、合同的一般条款 【重点解析】 上面的条款能够掌握主要框架就可以了。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一般条款 三、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责任 《合同法》第39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 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 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2.对格式条款的理解 由于语言文字解释的多样性等原因,经常会发生对格式条款存在不同理解的情况。对此,《合同法》 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 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 条款。” 【重点解析】 1.理解格式条款的含义,即重复使用的合同条款。 2.由于格式条款的特殊性,出于维护弱势当事人权利的考虑,法律规定了第41条。 1Z302024 掌握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表现形式。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一、口头形式 口头形式合同是当事人以直接对话方式订立的合同。口头合同在现实生活中广泛应用,凡当事人无约 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采取口头形式。 合同采用口头形式的优点是简便易行,缺点是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难以分清责任。所以,口头合同 一般适用于即时结清的小额合同,对于不能即时结清或数额较大的合同,为保证交易安全,一般不采 用口头合同。 二、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 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书面形式合同的优点是权利义务明确记载,便于履行,纠纷时易于举证和分清责任;缺点是制订过程比 较复杂。 《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 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三、其他形式 其他形式指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之外的合同形式,即行为推定形式。例如,乘客购买了车票,就默认 为乘客与运输公司之间签订了运输合同。 【重点解析】 1.合同的三种形式属于合同法的基本知识,需要掌握并理解其含义。 2.格外注意“书面形式”不局限于“白纸黑字”,只要“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都属于书 面形式。 3.重点掌握《合同法》第36条,这条属于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易于命题。 编辑推荐: 2013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纲解析 2013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高频丢分点解析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历年真题 2013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时间速记汇总 201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解读汇总
(责任编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