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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命题点:用人单位不得解

2014-04-14 09:52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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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的基本条款  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报酬和试用期  劳动合同的生效与无效   集体合同  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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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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