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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建《工程法规》复习重点(20)

2014-07-08 10:06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1.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 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 工伤认定应当由该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给予认定。

 

  4. 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5. 工伤认定申请: 30 日内由所在单位申请,职工不能申请; 31 天至1 年内由职工或者其近亲属

 

  6.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7.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8. (1)《合同法》第268 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由于加工承揽合同系定作人对承揽人的信任而加以委托,故法律赋予了定作人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生物公司取消合同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 基于定作人具有随时解除权,承揽人在合同解除后只能要求定作人赔偿其损失, 而不可主张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所以,印务公司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可得到法院的支持, 但要求生物公司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9. (1)在办理继承登记之前,甲已经取得7 该房屋的所有权。《物权法》第29 条规定,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继承法》第2 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甲取得房屋所有权是自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的.即使没有办理登记,仍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2)甲与乙、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物权法》第15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是、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令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甲与乙的买卖令向有效,只是房屋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由于债具有相容性,在一个标的物上可以同时存在几个债权债务关系.甲享有继承房屋的所有权,在已经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的情况下, 甲有权与丙签订买卖合同。虽然,甲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况,但每个买卖合同都是有效的。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和丙签订合同出卖自己的房屋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丙因此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同时,由于甲无法向乙履行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了解)

 

  1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 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汁人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人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 倍〈包含利率本数〉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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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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