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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建《工程法规》复习重点(25)

2014-07-14 15:25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瑞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进人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11 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 《建设丁.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丁.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 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士、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 对明火作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6. 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程序错误o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11 专舰定..施工单位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后,须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而本囊中的基坑支护和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囊仅由项目经理签字后即组织施工,是违法的。

 

  7.委会生产管理环节严重缺失。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3 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26 条还规定,对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J' 本案中,项目经理部安排质量检查人员兼任安全管理人员,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

 

  8.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2 条规定..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3k.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息,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必妥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戳".本案中,施工作业人员迫于施工进皮压力冒险作此,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9. 施工单位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8 条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泣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属于强制性保险,必须依法办理。

 

  10. 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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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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