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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建《工程法规》复习重点(35)

2014-07-15 15:37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1. 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2. 广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第三人。

 

  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二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6 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承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据此,本案中蔡某作为实际施工人不仅可以起诉违法分包的丙公司,也可以起诉作为皮包人的甲公司.但甲公司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蔡某承担责任。

 

  4. 书证,是指以所载文字、符号、阁案等方式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材料或者其他物品。

 

  5.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注意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6.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于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7. 《仲裁法》也规定,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8. 证人、鉴定人和勘验人的质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法院许可.iiE 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鉴定人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的,经法院准许,可以书面答复当事人的质询.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9.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10.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①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②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③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④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⑤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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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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