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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一建《工程法规》复习重点(7)

2014-07-07 15:38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1. 没有超过其注册资本金的5 倍,但实际结算额却达153,6 万元,为其注册资本金的30.72 倍,远远超过最高允许他5 倍的规定。 (了解)

 

  2.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中"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劳务分也企业分为13 个资质类别.放劳务分也企业具有3'项劳务作此资质,但提出其资质九许范圄承担了脚手架、模板、混凝土等劳务作业。另经查实,该劳务分包企业简劳务合同费用中,除人工费外,还包含了主妥材料、大中型周转设备和机具、安全文明施工的设施等内容及费用,实际上是让该劳务分包企业承担了应当由总承包企止或专业承包企业承担的施工内容。 (了解)

 

  3.  此外,在分包工程中还要防止出现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规定,分包工程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 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4. 建筑施T 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04\05

 

  7.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 年。

 

  8.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9. 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了解)

 

  10. 执业岗位范围建造师经注册后,有权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施了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 (1)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2)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其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

 

  一建交流群:116261316 | 通关热线0371-87539837 | 在线咨询:173097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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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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