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主页 > 一级建造师 > 工程法规 > 辅导资料 > 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施工许可证或开

2015年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预习:施工许可证或开

2014-11-07 09:32来源:学信教育网评论 浏览

2015年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预习计划:第二阶段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延期开、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违法承担的法律责任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规定施工企业资质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准入管理建造师考试和注册的规定 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违法行为应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如下:  

1.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  

2.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3.骗取和伪造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于采用虚假证明文件骗取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收回施工许可证,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伪造施工许可证的,该施工许可证无效,由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涂改施工许可证的,由原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ksy)
  • 消防工程师报名
  • 执业药师
  •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培训
  • 消防工程师报名
消防工程师报名
最新试题更多>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辅导 消防工程师考试报名培训指导